为贯彻“十分珍惜、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”的基本国策,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,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各类用地,协调城乡区域土地利用,促进经济社会持续、健康、快速发展。按照国家及广东省市关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工作部署,《广东省汕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》已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(批准文号为粤府〔2011〕9号)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要求,现将《广东省汕尾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(2006-2020年)》的规划成果予以公告。
汕尾市人民政府
二○一一年二月